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

申请条件 查看原始地址 ↗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1.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核、年度复核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申请家庭有不实申报行为的,应会同有关单位对家庭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不计入资格审核工作时限。2.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有关家庭申请后,应会同社保、民政、公安、税务、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有关机构,对申请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资产、婚姻等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核查。对数据比对核查不通过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有关家庭。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及异议复查时间不计入资格审核工作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依据及标准 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2.准入标准 (一)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准入条件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②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有原住房的,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应当腾退,原住房由公房原产权单位或房屋所有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回;原住房为私房且已纳入棚户区等公益性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或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原住房由房屋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购。)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基本准入条件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如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公租房除外;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三)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基本准入条件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市场租房补贴。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四)特殊情况: (1)申请家庭出售自有住房或将自有住房赠与他人后申请的,申请家庭出售或赠与住房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年限须满三年,起始日期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日期(填发日期)或完税时间为准执行。其中赠与他人住房应核算为家庭住房面积。 (2)申请人离异的,离婚年限原则上应满三年。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受理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窗口,咨询该项的地点见各区、街办事指南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受理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窗口,咨询该项的地点见各区、街办事指南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24539;(010)89150138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受理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住保窗口,咨询该项的地点见各区、街办事指南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显示更多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结果名称及样本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常见问题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公租补、市场补)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提交 1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2份 表格类;纸质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填表内容无遗漏,提交的相关材料与填表内容一致。

3、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申请承诺及授权书签字,写明日期。 【展开】 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9〕442号) 【展开】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领取 【展开】 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原件2份 表格类;纸质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填表内容无遗漏,提交的相关材料与填表内容一致。

4、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申请承诺及授权书签字,写明日期。 【展开】 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9〕442号) 【展开】 显示更多 在线导办 网上留言 进度查询 移动端 好差评 浏览器 使用说明 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部门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市级政府部门网站| 各区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关于我们 站点地图 网站建议 网站声明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微信公众号 政务新媒体 发布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

租房雷达 通勤·单价·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