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 便民解读
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需满足无房、无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有社保等条件,已婚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要符合无房等要求。
-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海没房,且近3年没卖房或离婚分房
- 没享受过上海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租保租房除外)
- 没住单位提供的优惠住房
- 通过上海的工作单位正常交社保
📍 来沪工作的青年人才
⚠️ 以上为便民要点整理,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政府部门官方发布的原文为准。
青年人才申请过渡性住房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未正在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优惠住房;
4.申请人通过本市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人已组建家庭的,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均应同时符合前款第1至3项规定的条件。